一、职称初定通知 凡人事关系、人事档案在市人才中心的高校毕业生,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,请抓紧到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人事代理部领取职称初定表(可代领)办理职称证书。地址:丹溪路1195号,,职称初定具体规定:本科毕业满一年、大专毕业满三年直接初定助级,硕士毕业满三年直接定中级,逾期办理,将影响下一次职称晋升任职年限。
二、职称证书领取通知 8月10日前材料交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职称初定的代理人员,现职称证书已办好,没有领到证书的请于8月18日前到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人事代理部领取(可代领),地址:丹溪路1195号,逾期不领,谢谢。 咨询电话:0579-82467523 、82467524 注:上班时间:周一至周五(上午8:30至11:30,下午13:30至17:00) |